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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版权一文了解版权引进

发布时间: 2024-04-17 来源: 乐鱼平台注册 作者: 乐鱼平台注册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领域,西方国家保持着领头羊。对他们的先进管理、先进的技术、先进经验,我们该积极大胆地引进、借鉴、吸收,把引进外版图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现在国内有很多商家把国外的著作、电视剧、电影等引进到国内。

  版权引进是指将外国所创作、生产或加工的版权商品(包括外国拥有的版权服务)购买后输入本国市场的版权贸易活动。

  对版权引进机构来说,在版权引进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利用各国的不同资源。在版权引进的来源上,不能仅仅局限于少数几个国家,而要开拓视野,确保版权来源的多元性。这样才可以使我国的读者接触到世界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化作品,不但可以丰富国民的文化生活,还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外来文化对我国精神、文化领域的控制。当然,无论从哪个国家引进版权作品,都应坚持择优引进的原则,要看其价格是不是合理,内容是否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我国的版权引进贸易中,存在着多种贸易方式。版权引进方式的多样性,能保证我国不同的出版机构能够准确的通过自身的经济实力、出版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方式,以保证每种贸易方式都能为适合使用的出版机构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任何一种贸易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缺点,因此,整个贸易体系所使用的贸易方式具有多样性,就能确保不会因为一种贸易方式的缺陷,而导致整个系统的非正常运行。

  在选择引进的版权作品时,不仅要考虑版权内容的先进性,还应考虑所引进版权作品的兼容性。在版权引进之前,出版机构要对自己所面对的消费市场进行充分的市场细分,根据市场需求,来选择引进的版权作品。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引进的版权作品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是否能为目标市场的消费者所接受和喜爱,能否在丰富大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

  国内各出版机构在引进版权的时候应依据自己出版社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引进版权需要花费大量外汇,尤其是引进畅销书版权,当国内多家出版机构共同争取某一图书版权时,该图书的版权费用往往会水涨船高,大大超出其实际价值,这就会为版权引进方带来非常大的经济风险。如果出版机构强行引进超出自己经营能力范围的图书版权,不仅会给自身公司能够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也会影响出版机构的品牌形象,更会造成出版资源的浪费。

  出版机构要作好规划,结合本机构自身的情况和未来发展目标,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引进图书版权。版权引进的过程中要对引进的版权进行充分的经济分析,不仅要分析本机构的经济效益,还要兼顾国家的经济效益;不仅要考虑近期的经济效益,更要考虑长期的经济效益。同时,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该要考虑其带来的社会效益。

  要引进适合的版权作品,首先就必须拥有充足的信息源自。了解各国的出版情况,了解各出版机构和版权人拥有版权的情况,这些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在收集版权信息的同时,还要对版权信息做多元化的分析和鉴别,也就是选题论证。就某一个专题深入开发,使选题越做越深,形成规模和特色,这样才会使出版社形成自身选题的品牌效应。通过选题论证,出版机构能确定版权引进的对象。

  确定了要引进的图书后,下一步就是要确定版权所有人。在图书版权贸易中,一部作品的权利人往往不只是一个。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版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有几率会成为作品的权利人。因此,确认作品的真正权利人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成员国作者的作品,需要在图书的版权页上标明版权人姓名、出版者、印刷者的名称和首次出版的时问。通常根据它就能确定图书的权利人,但是图书版权贸易中,非创作者是版权权利人的现象是很普遍的,所以实践中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在明确了版权所有人,并对其版权和商业信誉做出详细的调查后,就可以对其发出申请。申请函中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要询问对方该书的版权是不是能够授权,并索要样书,样书通常是免费的;然后,要明确向对方表明了自己想要获得的版权的类型;第三,如果是首次与对方联系,需要向对方详细的介绍我方的情况,如果我方曾经和其他国外出版机构有过版权贸易,应将相关情况作以简单介绍。

  版权所有者在收到我方申请,并明确版权可以授权时,会给我方寄送样书,并规定一个图书版权的选择期限。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中,我方要对引进该版权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进行充分的预测,也就是做好版权引进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分析要尽量准确,这样做才能够避免决策失误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确定可以引进版权作品后,版权贸易的双方就需要对该作品版权贸易中的涉及的具体事宜进行谈判磋商。谈判的过程就是双方消除分歧、求同存异的过程。在谈判中的一项重要事项就是要确定版权引进的价格。谈判双方有必要进行反复磋商才能最终达成一致,谈判后形成的就是合同。

  在上述程序完成后,版权贸易的双方需要签订正式的版权贸易合同。该合同是双方一同协商后达成的,在贸易的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规定。

  版权贸易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履行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外文报刊是出版社引进版权信息的重要来源,通过它我们大家可以更快、更直接地掌握国外出版与版权贸易信息,这类报刊比如说有美国的《出版商周刊》,英国的《书商》杂志,法国的《图书周刊》,日本的《出版月报》,德国的《德国图书报》等。另外,《》、《》等报纸的书评版也是较为重要的外文出版资讯载体。此外,美、英、法、德、日等国每年出版的《在版图书》也是值得参考的资料。我国的出版社对这些外文报刊还缺少足够的重视,这就使得原本已不充分的海外版权贸易信息渠道更加显得狭窄。

  除了外文报刊之外,一些书目信息也应是出版社不可忽视的版权信息源。比如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等从事原版图书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来提供的进口图书出版信息较为全面,它们编发的新书征订目录也应是我们晕要的版权贸易信息参考资料。此外,国外出版社发行图书时编制的新书目录,以及由国外同行寄赠的书刊目录,同样是我们直接获取图书出版信息的较好渠道。就拿后者来说,它被某些业界的人表示是版权贸易中的第一块敲门砖,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叶显林当初就是在一本免费派送的书刊目录上看到《哈利·波特》的信息,最后导致巨大成功的。

  在现代出版业中,连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直接形式就是国际书展、国际图书博览会以及现代网络技术。国际书展已演变为促进图书市场全球化的主要形式。

  版权贸易历来是国际书展的最大的目的之一,而书展在现实中也已成为版权贸易的重要场所。参加书展,我们不但可以探测世界出版气候、沟通出版信息、开发图书贸易市场、了解出版界的最新行业动态以及预测国际出版趋势,而且还能够得到丰富的出版与版权贸易信息。

  中外版权代理机构是出版社获得版权贸易信息的又一个重要渠道。它们一般都掌握有一定作者和出版者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经常拥有一些作品在某一地区授权的优先权。我国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版权代理机构现已达28家,它们一般可向国内外(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著作权人和作品的使用者提供有关版权转让或版权许可的咨询服务,同时还向社会各界提供版权信息、资料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比如辽宁版权代理中心定期发布相关的版权贸易信息,与之联系便可得到某本书的详情信息及样书,它还可根据要求,提供对应的版权信息。

  网络作为一种信息沟通的工具,在出版界的版权贸易中已经崭露头角。海外的重要出版公司大多都设立了自己的网站,通过他们的网站,我们可轻松地获得相关的出版与版权贸易信息。另外,上述的许多外文报刊也都部分或全部地将报刊的内容上网,通过它们的网络版来浏览获得其中的版权信息,要比查阅国内购买的种类不全且数量有限的纸质类资料快捷和方便得多。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网络版存在一个定期更新的问题,即它的数据更新可能很快,且一旦更新,就不能通过免费浏览的途径来获得,而是需要以用户的身份来进入查阅,因此,及时跟踪对于出版社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国外,书评被视为一种最有效的畅销书营销手段,据称,美国书评至少可以使一种书多销售2000本。美国的书评历史悠远长久,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不管是全国性还是地方性的报刊,大都拥有着专门的书评栏目,其中以《书评》和《出版商周刊》为代表。以前者为例,1896年《》“星期六书评版”刊载书评,创办《书评》。每年16位编辑选评2000本图书,由于书评公正,所以在读者中有较高威信,经其评论的图书销量往往直线上升,成为美国相当部分畅销书的起飞基地。美国人已经养成了先看书评再买书、读书的习惯。《书评》挑选书籍很严格,主要选的是社会科学类的书籍,且面对的是广大普通读者,而非专业技术人员。据悉,它上面的文章决不参与炒作,主要是从文化、学术的高度对书籍进行评论,并介绍一些新的思想和学术动向,使读者能挑选到好的书来阅读。因此,我们大家都认为,在版权引进时,多注意参考一下国外的这些知名书评,对我们的引进是有着一定的参考、引导和借鉴价值的。

  美国除了上述两种影响最大的综合性书评之外,还包括《图书世界》、《芝加哥太阳时报》、《洛杉机时报书评》等。另外,纯书评刊物《图书目录》和《选目》,以及其他的一些出版物如《时代》、《新闻周刊》、《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华尔街杂志》和《人物》上的书评,都应是我们在引进版权时可以多加留心、研究、参照的信息来源。

  一些专家、学者经常出国进行学术访问或参加国际性会议,他们在探讨学术问题之余,通常也会交流专业文献出版方面的信息,互相推荐本专业的好书,并获取一些图书征订单。此外,他们一般都很了解本学科的历史、渊源、变迁、各国研究现状、发展的新趋势,以及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等,所以他们推荐的图书是比较有价值的。据此,常与一些专家、学者联系,是我们获取一些图书版权信息的重要的信息渠道。不过这条渠道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他们所提供的版权信息大多是有关学术方面的,因此,我们只应将它作为引进版权信息的重要参考,而不把它作为主要的信息来源。

  与国外出版社成功合作的出版企业,有助于在国外其他出版社同行眼中形成良好的印象,这就有利于该社日后的版权引进-丁作的开展。此外,在我们出版信息不足的状况下,还能够最终靠我国港、台这两座桥梁,间接取得国际畅销书版权。因此,通过曾直接合作的外国出版公司或通过曾合作过的港、台出版社问接获得国外相关版权信息,也足我们在版权引进中有时会采用的一种信息渠道。

  许多外国驻华机构中都有文化官员,他们对本国的文化、科技状况都十分了解。此外,许多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的有关人员,对于当地的文化、科技状况也很熟悉。通过他们,我们能获得很多有用的信息,通过他们与外方联系,既便捷,又降低了我方的很多成本。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